10月25日,成都海关所属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在对1票寄自罗马尼亚、申报品名为“人工合成套件/鳟鱼线”的b类快件进行布控查验时发现,包裹内实际为疑似灰山鹑皮毛标本9个、疑似鹿皮3块、彩色羽毛3袋、羽毛杆20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动物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禁止携带、邮寄进境。
由于上述包裹内无相关检疫证明材料,该关已依据有关规定对该批物品予以截留。(马冬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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