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海关所属宁波机场海关关员在对出口快件进行流水线查验时发现,一个申报品名为“人造贝壳”的包裹ct机图像异常,经查验关员开包查验后发现内容物为11个螺壳;在对进境快件进行流水线查验时发现,一个申报品名为“石英水晶摆设”的包裹x光机图像异常,为贝壳制品形态,海关关员随即送检。
3月25日,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鉴定,由宁波机场海关此前查获违规邮寄出境的疑似濒危海螺壳中有一件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大法螺,重约720克。另一入境包裹中查获的贝壳类物品为濒危ⅱ类物种砗磲,重约6.6千克。
目前,海关已对这两个涉事包裹依法作暂扣处理。
宁波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吴彪、洪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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