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01659606 冯经理
货物的接受
时间:2024-09-12    点击:119
(一)货物的接受是指托运人将货物交至承运人指定cy或cfs,且承运人或其代理已根据货物情况签发了相应的货物收据, 货物开始处于承运人的控制之下。
(二)提单上货物最后一件由承运人接受待运的日期将作为单证上的货物接受的日期。
(三)在港口cy或cfs交货的情况下,托运人必须在所定船舶抵港前的规定时间内将重箱交至承运人指定的堆场或货运站。如果货物在各港口规定接货日期以前送往指定的堆场或货运站或托运人要求推迟出运或由于非承运人可以控制的因素致使船舶没有按预定时间抵港,承运人保留下述权利:
1.拼箱货:货物储存的风险、栈租和其它费用均由托运人承担。
2.整箱货:货物储存的费用和风险由托运人承担。此外托运人还须按承运人有关规定支付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联合抽查为企减负
C.O.产地证介绍
义乌进口食品报关代理所需提供的资质看这里了解
迎佳节寄乡思 大连汤圆飘香海外
海运进口报关港杂费梳理以及申报流程
传递“正能量” 石家庄海关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在行动
深圳海关查获婴儿纸尿片藏匿濒危玳瑁甲
关注儿童用品安全——广州海关近一年检出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超2万件
17501659606 冯经理
冯经理
 发送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