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贯彻公平待遇原则。对守法经营的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一视同仁,在登记备案、货物通关和办理征免税手续等方面,实行同等待遇。
二、简化非公有制企业进出口注册备案手续。加快办理速度,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的注册、备案审批手续,并力争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三、认真落实守法便利原则,为守法经营的非公有制企业提供通关便利。对信用等级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评为a类企业,为其开通现场通关“绿色通道”;对符合有关条件的高新技术和大型非公有制出口企业,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取得相应资格后,给予享受提前报关、预约通关、加急通关、担保验放等“便捷通关”措施。
四、方便非公有制企业办理征免税手续。对非公有制企业符合有关规定的减免税货物,给予办理减免税手续,有特殊情况的可优先办理;对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预审价”、“预归类”的便利优惠;依照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开展估价,依法审价,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在海关估价过程中所享有的申诉权、知情权等,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利益。
五、对非公有制企业加强法规宣传和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强与非公有制企业的沟通。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相关的海关行政法律法规、贸易管制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普法宣传和业务培训,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掌握进出口政策、海关管理规定及进出口通关流程。
六、积极推动“大通关”建设,加快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核查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电子通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网上税费支付系统等执法项目的推广应用,加强主管地海关与口岸海关之间的联系配合,改善通关环境,提高通关效率,及时签发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扩大出口。
七、简化泛珠三角区域内的货物转关、企业搬迁和设备结转手续,积极推动“保税物流中心”的建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向物流、仓储、加工贸易和中介服务等领域发展。大力推广应用广东省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公共erp管理平台,提高中小型非公有制加工贸易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行计算机联网监管模式,支持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
八、保持打击走私的高压态势,维护公平有序的贸易环境。严厉打击价格瞒骗等走私违规行为,加强对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护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引导广大非公有制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健康发展。
九、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优质的统计数据咨询服务,并提供专业的海关统计指标解释,及时为地方政府部门提供相关的海关统计数据。加强与外经贸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的联系配合,及时提供有关进出口数据,协助地方政府做好进出口监测预警工作,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公平、有序地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大力推行关务公开,在省内各口岸通关现场和政府网页上公布省内各直属海关业务咨询和服务电话,并向社会各界公布海关工作“六项禁令”。坚持关长接待日制度,方便企业咨询和投诉,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进出口通关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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