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检疫审批
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申请人可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点击“行政审批”模块,右下角点击“更多”,选择“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功能,按要求网上填写申报单,向直属海关进行申报。
02检疫查验
入境特殊物品到达口岸后,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凭《特殊物品审批单》及其他材料向入境口岸隶属海关申报。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出境前凭《特殊物品审批单》及其他材料向其所在地隶属海关申报。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不予入境或者出境。
口岸海关对经卫生检疫符合要求的出入境特殊物品予以放行。
对需实验室检测的入境特殊物品,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口岸海关的要求将特殊物品存放在符合条件的储存场所,经检疫合格后方可移运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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