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海关所属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的关员在对一票申报品名为“镜头”的进境快件进行x光机非侵入式查验时,发现快件内的物品形状与普通的镜头成像图像差异较大。开箱查验后发现,该快件内的“镜头”实际为隐形眼镜,且都无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共计20盒约200副。
据介绍,今年以来,广州海关在空港进境快件监管渠道连续查获24票伪瞒报进口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情事,累计查扣无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隐形眼镜超200盒,约2200余副,相关快件均已作退运处理。
海关提醒: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消毒用品在我国属于医疗器械目录内产品,销售经营者在进口有关产品时应当如实向海关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等相关材料。消费者购买各类隐形眼镜等产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注意应核对相关证书材料,谨防假冒伪劣产品。(关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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