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海关的主动披露政策和远程业务指导,在疫情期间为我们复工复产解决了大问题。”近日,贝卡尔特(山东)钢帘线有限公司姚经理感叹道。
原来,姚经理发现其所在公司之前通过非贸渠道向其外方母公司支付了特许权使用费,涉及少缴纳税款近18万元。按照海关原有规定,企业除了需要补缴这些税款外,还将会为此次情事缴纳滞纳金和罚款,同时面临企业信用等级下调的风险。
交钱事小,信用事大。“我们很担心因为这件事给我们的正常复工复产带来负面影响,倘若公司肌体出现了问题隐患,遑论复工复产”,在发现问题后,姚经理怀揣着心中不安,主动与威海海关关员取得联系,如实披露了企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情况。令姚经理没想到的是,海关的主动披露政策仿佛就是为企业这种情形“量身打造”。
据威海海关稽查一科科长刁翀介绍,主动披露制度是海关为进一步推动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而出台的一项重要制度。具体是指在海关发现之前,企业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违反海关规定的情形,海关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的一种管理方式。该制度将传统以海关为主的监管模式转变为发挥企业自主管理意识、推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综合治理”模式,旨在促进企业自我规范,体现“守法容错”和“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
在获悉姚经理所在公司的主动披露事项后,威海海关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派员通过远程视频、电子邮件等方式对企业如何具体开展主动披露进行指导。对如何补缴相关税款、滞纳金是否能够减免、是否涉及违规处罚、是否影响企业信用资质等企业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涉及税费,并指导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渠道提交相关报告并办理作业,以全程无接触的方式为企业办理了这一起主动披露作业。最终,威海海关根据主动披露政策,在企业补缴18万元税款后,为该企业减免滞纳金约5万元,并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疫情期间,威海海关通过视频宣讲、电话走访、微信公众号宣传等方式将主动披露政策及时传达给企业,引导进出口企业增强守法自律意识。同时,指定专人辅导进出口企业开展相关业务,逐项解决企业遇到的主动披露流程不熟悉、文书填制不规范、“互联网+海关”无操作经验等具体问题。
今年以来,威海海关已接受主动披露报告5起,预计补缴税款72万元,并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助力复工复产。(陆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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