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昆明海关在广州市万绿达集团有限公司内举行侵权物资销毁活动。对2010年昆明海关及所属河口、瑞丽海关查获的侵权货物进行无害化集中销毁。此次销毁的侵权货物共计82728件,价值约合人民币120万元。
法规处处长王宏表示:海关处理侵权货物应当把保护环境、无害化销毁放在首位。近年来,昆明海关坚持将侵权货物交由有专业回收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销毁或回收。 (张娅丽/文 郑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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