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关员在对入境航班进行查验时,发现一名旅客随身携带2.8千克鱼胶入境,这是今年以来该口岸第二次查获鱼胶。
鲍鱼、海参、鱼翅、鱼肚等水生动物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明确禁止携带进境的产品,除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并经检疫合格外,均禁止携带入境。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出入境时应详细了解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刘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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