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埔海关所属新港海关查获44.7吨锂电池,为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日前,新港海关关员在对一批申报名为锂电池的进口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外包装不整齐,存在破损、刮划、电池鼓起、漏液等问题,个别还有掉渣、拆卸痕迹,该关立即取样送专业机构作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检测。5月26日,根据鉴别报告显示,该批货物已丧失原有使用价值,依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规定,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海关提醒:进口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限制性进口的固体废物,由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濮宣、林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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