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共同制定方案
所在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或地方派驻行政机构)牵头商务、海关、环保等部门共同制定包含企业已具备相应条件、各部门举措、明确坏件旧件及边角料处置期限、维修终止情形的维修方案。
入区维修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包括:遵守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制定维修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污染方案,履行达标排放、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等义务;建立固体台账,通过固体申报所产生固体的种类、数量、流向、存储、利用和处置等信息;建立符合海关要求的制度和计算机,能够实现对维修耗用等信息全程跟踪;与海关联网并按照要求进行数据交换;能对前述待维修货物、坏旧件等五类产品进行专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