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属《检验检疫法检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2、进口报关单监管方式对应征免性质:“—般征税”(101)、“其他法定”(299),出口报关单监管方式对应征免性质:“其他法定”(299)。
3、补偿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退运出进境货物报关单“关联报关单”栏目应填报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