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和半成品的区别:
其中**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1. 符合地区相关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
2. 产品配方。
3. 地区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交地区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4. 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5. 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
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 地区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