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2022年第131号公告)
一、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入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所有入境人员均需向海关申报入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海关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放行进入社会面;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入境人员,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处置。
二、相关省(自治区)按程序分类推动边境口岸有序稳妥恢复开通货、客运。
三、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口岸环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核酸监测检测等措施。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之一 申请筹建(三)东莞报关报检公司的3个必备素质三类PU油墨出口越南胡志明海运丙烯酰胺缅甸仰光港进口清关注意事项水果进口清关步骤原来这么讲究!中国各地海关通讯地址宁波进口报关行排名是怎样的呢精油化妆品如何从国外工厂进口报关到国内完成上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