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费、亏舱费、滞期费及其他费用的请求权
(二)留置权
(三)免责的权利
1、一般免责事项。
2、特殊免责事项。
托运人的义务
(一)支付运费
(二)提供货物
(三)办理有关手续
货物的交付
(一)货损索赔通知
1.如在交付时发现有货损,应在交付当时向承运人提出索赔通知。
2.当货物的灭火或损坏非显而易见时,在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七日内提出。
3.集装箱货物自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十五日内提出。
4.迟延交付的,自货物交付次日起连续六十日内提出。
各类托运应注意事项(二)西班牙海运港口:圣埃斯特班(San Esteban De Pravia)港口深圳电子元器件清关公司多年经验带你了解流程机电设备预归类浅析:主要功能的判别红酒、葡萄酒进口报关资料报关的基本含义及分类台湾铝版架桥剂虎门沙田港进口清关代理如何选择航空物流企业(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