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江门海关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门市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五部门在工作中加强联系和沟通,通过共享知识产权相关信息,起到规范执法、增强综合治理能力的效果。
江门海关通过创新工作方式,与江门中院等五部门建立起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形成海关与法院、工商、公安等多部门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为推进江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陈慧燕、谭博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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