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01659606 冯经理
航空货运中对货物收运的常识(二)
时间:2024-04-06    点击:142
货运单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填单地点和日期;
(二)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
(三)第一承运人的名称、地址;
(四)托运人的名称、地址;
(五)收货人的名称、地址;
(六)货物品名、性质;
(七)货物的包装方式、件数;
(八)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尺寸;
(九)计费项目及付款方式;
(十)运输说明事项;
(十一)托运人的声明。
货物运送
需办理急件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当在货运单上注明发运日期和航班,承运人应当按指定的日期和航班运出。需办理联程急件货物,承运人必须征得联程站同意后方可办理。限定时间运输的货物,由托运人与承运人约定运抵日期并在货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抵目的地。
承运人应当按本章第十三条的发运顺序尽快将货物运抵目的地。
根据货物性质,承运人应按下列顺序发运:
(一)抢险、救灾、急救、外交信袋和政府指定急运的物品;
(二)指定日期、航班和按急件收运的货物;
(三)有时限、贵重和零星小件物品;
(四)国际和国内中转联程货物;
(五)一般货物按照收运的先后顺序发运。


倾听百姓心声 扶助中小企业 唐山海关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越南进出口报关难度大吗?需要哪些手续
东莞进口食品报关之带鱼清关资质
太原海关为山西省转型发展再发力
上海进口西班牙二手机械进口清关流程
深圳海关减免税促科技创新升级
张家港海关全力保障万吨大米出口
效率高、费用降 嘉兴企业“尝鲜”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
17501659606 冯经理
冯经理
 发送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