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01659606 冯经理
外贸单据操作的时间顺序
时间:2024-04-15    点击:126
外贸单据操作的时间顺序,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熟悉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种单据的签发日期应符合逻辑性和国际惯例,通常提单日期是确定各单据日期的关键,汇票日期应晚于提单、发票等其他单据,但不能晚于l/c的效期。
各单据日期关系如下:
发票日期应在各单据日期之首;
提单日不能超过l/c规定的装运期也不得早于l/c的最早装运期;
保单的签发日应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一般早于提单2天),不能早于发票;
箱单应等于或迟于发票日期,但必须在提单日之前;
产地证不早于发票日期,不迟于提单日;
商检证日期不晚于提单日期,但也不能过分提单日,尤其是鲜货,容易变质的商品;
受益人证明:等于或晚于提单日;
装船通知:等于或晚于提单日后三天内;
船公司证明:等于或早于提单日。


国际托运单和航空运单(二)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在川正式落地
承兑信用证
义乌海关首次在邮运渠道查处未经处理羊皮
本月起海关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联网核查全覆盖
上海危险品进口清关的大致流程
“厦门—台湾”两岸海运快件实现双向运营
奋进新征程︱打开更高水平“开放之门”
17501659606 冯经理
冯经理
 发送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