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经厦门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关所属东渡海关此前查获送检的一批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卷膜和聚乙烯卷膜为我国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
此前,江苏某贸易公司向东渡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来自日本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卷膜和聚乙烯卷膜,数量分别为62.42吨和13.94吨。关员现场查验发现,货物规格不一,包装不规范,可见老化粘结、脏污、老旧、硬化、破损、松弛变形等,存在固体废物嫌疑,遂联系技术中心进行鉴定。
经鉴定,该批货物来自于生产、加工或存储过程中形成的非正常产物或弃物,其形成过程没有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不满足相关薄膜产品的进口标准和规范,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目前,此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曾凡林/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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