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浙江东园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一批木材原料,由于采用了汇总征税模式申报通关,公司关务人员无需对这批货物单独缴纳税款,货物到港申报后即可放行提货。
汇总征税是宁波海关推出的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在企业依法提供担保和海关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将以往“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征管模式变为“先放后税、汇总缴税”,把“一票一结”变成了“一月一结”。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使用一定额度的担保金额,向海关申报的税款总金额在担保可用额度内即可每月结算并统一向海关支付税款。
这种以企业为单元,货物提前担保验放、次月集中缴纳税款的通关模式,减少了企业缴税的次数,节省了人力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今年1-10月,宁波关区共有222家企业采用了汇总征税模式通关,企业数量同比增长4.7倍,涉及税款达到57.72亿元,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不久前,浙江晶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许燕平经理收到了代理报关行寄给他的一沓海关税单。“上个月公司共申报了20多批次货物,这些税单可以集中一次办理完成,确实方便多了。”汇总征税改革盘活了企业的流动资金,给企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目前,除失信企业外的海关注册登记企业,均可申请适用汇总征税。企业可向注册地直属海关办理汇总征税备案,进口申报时,总担保帐户自动扣减应缴税款,缴税后担保额度自动恢复,且在全国海关适用,实现了“一次备案,循环使用”的便利。
除了企业财务环节精简,汇总征税使通关提货速度也更快。“汇总征税模式下,货物可以先放行后缴税,这对我们企业来说是真实的便利。”宁波诚旺特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经理介绍,“之前普通模式的进口货物都要逐笔申报、审单、缴税后才能放行提货,资金支出比较频繁,有时缴税不及时还影响提货。现在我们申请用汇总征税申报,可以先提取货物,第二个月再集中缴纳税款,加快了提货速度,缓解了资金占用。”11月25日,这家公司以“汇总征税”模式向宁波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货物,货物申报后即快速放行。
目前,汇总征税改革与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自报自缴”改革优势叠加,为通关提速发挥更大的效应。为进一步优化宁波口岸营商环境,让汇总征税改革惠及更多企业,宁波海关通过开展政策宣讲会、关企座谈会和关企微信群等方式向企业介绍汇总征税政策利好,优化汇总征税办理流程,持续推行各项通关便利化举措,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到实处。(赵悦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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