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厦门海关与厦门检验检疫局签订合作备忘录,启动“监管互认”试点工作,这也是继“一站式查验场”后,厦门关检落实口岸“三互”改革的新突破。
所谓“监管互认”,即对双方都需要查验(检验)的部分货物,关检一方根据规范要求查验(检验)并记录,双方可共享、互认查验结果和数据。目前,关检监管互认在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内选取进口台湾水果和进口固体废物进行试点,待试点成熟后再复制推广。
据厦门海关测算,在监管互认的新模式下可为进出口企业缩短40%的通关时间,降低50%的人力成本,每集装箱节约成本600元。
据厦门海关负责人介绍,在“三个一”全面合作的基础上,厦门关、检双方经过协商,决定按照“遵循法治、安全便利、集约高效、协同治理”的原则,采取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互认的方法开展“监管互认”试点。在试点阶段,双方通过交接纸质单证互认监管结果和数据,并将依据业务需求开发辅助系统,最终实现双方“监管互认”电子数据交互对碰,进一步提升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减少企业通关成本。
除了“监管互认”作业制度试点,根据《合作备忘录》精神,关检双方将以自贸区建设为突破口,在深化通关协作、自贸区建设、制度创新等16个方面开展协作配合。
(杨艺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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