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在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的监管下,21.5吨“洋垃圾”在大窑湾港码头退运出境。
此批“洋垃圾”在进口时申报品名为煅烧氧化镍,海关关员在现场查检时发现包装内为蓝绿色粉块状固体,疑似为工业废渣,随即进行取样送检。经鉴定,该批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为维护国门口岸生态环境安全,大窑湾海关在严打“洋垃圾”走私的同时,积极提升查获“洋垃圾”处置效率,主动协调港务部门、船公司等相关单位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畅通退运流程,为“洋垃圾”退运按下快捷键。
截至目前,这批“洋垃圾”已被全部退运处置完毕。(王宏宇、李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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