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单据:
1、收货人向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货代查清此货物由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船代操作、在哪里可以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2、进口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一般贸易)。
3、货代提前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换单:
1、货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确认该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必须确认二程船名。
2、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果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三、办理设备交接单:
1、货代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电放放货的传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办理设备交接单。
2、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回箱人、运箱人与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换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有管箱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它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换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
注:拼箱货(CFS条款交货),凭船代业务部进口科的通知单到箱管部交纳进口单证费,然后可凭“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直接提取货物,无须办理设备交接单
四、提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