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是指国家所允许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具体商品类别和服务项目,具体体现在国家所允许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内容和方式。经国家批准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必须按照国家所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
1.不同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范围
在我国,除国家实行国营贸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限制经营的个别商品外,不同类型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所享有的进出口经营范围是各不相同的。
(1)商务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外贸公司。专业外贸公司是目前我国对外贸易的一支重要力量,主要经营有关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和在国际市场上垄断性、竞争性较强的以及依照政府间双边贸易协定的商品,并负责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代理国内其他企业进行进出口业务。
(2)有权自营进出口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及各类内资生产型企业。其经营范围仅限于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技术、设备、零部件和原辅材料,出口本企业自产产品。
(3)对外经营科技产品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其经营范围仅限于进口本院所科研和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技术、设备和零部件,出口本院所研制开发的技术和自产的科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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