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南京海关所属扬州海关缉私分局对一起固体废物走私案件立案侦办。
近日,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扬州海关申报进口一批玻璃纤维(碎布)及玻璃纤维(软丝),共计173吨,分成7个集装箱从扬州港入境。在经过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机检时,南京海关集中审像中心对集装箱图像审核发现嫌疑,并转人工查验,现场关员随即实施开箱检查,发现该批玻璃纤维(碎布)由旧吨袋包装,形状不规则,疑似为落地料边角料。海关关员继续对同批进口的其他6个集装箱内的玻璃纤维(软丝)进行开箱查验,发现这些玻璃纤维(软丝)也品相较差、散乱无序、包装不一,遂对上述货物分别取样送检。
经南京海关工业产品检测中心鉴定,上述货物均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其他未列名固体废物”,总重173吨。
玻璃纤维本身是一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在工业生产中可用作塑料、橡皮等产品的增强材料。而它的边角料、残次品在高温熔化后,会在空气中散发出刺鼻气味,产生大气污染,纤维废丝在与人体接触后也会极易损伤人体皮肤,并侵入呼吸道,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按照海关总署禁止洋垃圾入境“蓝天2020”专项行动要求和南京海关统一部署,扬州海关加大一线查验环节打私力度,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刻,持续高压打击决不放松,坚决将“洋垃圾”拒于国门之外。
(梁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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