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01659606 冯经理
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
时间:2025-07-02    点击:11
2022年10月26日财政部联合海关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
对电子烟,烟弹,烟具征收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电子烟进出口税则号列及商品名称
①2404120:不含烟草或再造烟草、含尼古丁的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
② ex85434000:可将税目24041200所列产品中的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设备及装置,无论是否配有烟弹
参考:电子烟携带入境参考卷烟的规定。
卷烟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香港、澳门地区旅客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免税携带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进境;其他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进境。原则是自用合理范围,所以指的是烟弹,而不是烟具。


拱北海关拍卖一批罚没物资
青岛流亭机场海关查获旅客 违规携带高价值物品入境情事
操作必备的码头和码头分类知识(三)
酒瓶变香烟 深圳海关查获近1.4万条走私香烟
关于美国召回一款婴儿配方奶粉的消费提示
上海进口冰淇淋清关公司
烟台海关入驻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行政审批中心
“东海国门第一关” 我们少睡一点,企业受惠多一点
17501659606 冯经理
冯经理
 发送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