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根据厦门海关技术中心鉴定结果,该关所属海沧海关此前送检的“硬脂酸锌”为偶氮二甲酰胺,属于被《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名的危险化学品。这是本月厦门海关连续查获的第二例出口危化品伪瞒报情事。
近日,济宁云芳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沧海关申报出口eva片材、鞋花、减速机等制鞋材料及机械。厦门海关对该票报关单第四项货物“硬脂酸锌”下达查验布控指令。关员查验发现,该货柜内藏整整3吨用牛皮纸袋装的“硬脂酸锌”。关员根据经验判断其颜色形态与先前查获的危险化学品“发泡剂”相似,疑似危险化学品瞒报,随即要求企业取样送危险品鉴定,并将该货物转移至危险品专用监管场所。
经理货、鉴定,该项货物合计120袋,总重量共3吨,属于被《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名的危险化学品“偶氮二甲酰胺/发泡剂ac”。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20修订版),属于4.1类易燃固体。该企业并未按相关规定向海关及海事部门进行危险品申报,目前已移交后续处置。(杨翊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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